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其他名稱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六至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丹娜絲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提案人:
陳瑩
莊瑞雄
王美惠
蔡易餘
連署人:
楊曜
李柏毅
王正旭
陳秀寳
郭昱晴
羅美玲
徐富癸
賴惠員
李坤城
范雲
林月琴
王義川
王世堅
蘇巧慧
吳思瑤
陳素月
林岱樺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陳瑩、莊瑞雄、王美惠、蔡易餘等21人,鑒於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因樺加沙颱風影響,導致溢流成災,花蓮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等鄉鎮,受災情況慘重。因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甫一百十四年八月十九日公布施行,為使重建資源迅速到位,因應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重大災情需求,修正本條例經費上限增加二百五十億元,並增列馬太鞍溪堰塞湖重建工作。爰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選擇版本
一讀
1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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