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其他名稱
: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提案人:
鄭天財Sra Kacaw
高金素梅
徐欣瑩
張智倫
許宇甄
蘇清泉
徐巧芯
廖先翔
林沛祥
顏寬恒
邱若華
萬美玲
呂玉玲
王鴻薇
洪孟楷
連署人:
鄭正鈐
葛如鈞
羅智強
黃建賓
魯明哲
李彥秀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徐欣瑩、張智倫、許宇甄、蘇清泉、徐巧芯、廖先翔、林沛祥、顏寬恒、邱若華、萬美玲、呂玉玲、王鴻薇、洪孟楷等21人,有鑑於我國新住民人數日漸增多,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新住民的人數達59萬3,714人,新二代約50萬人。人數約佔臺灣總人口的5%,為落實保障新住民權益,經制定《新住民基本法》,該法第四條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爰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