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其他名稱
:國家運動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提案人:
郭昱晴
連署人:
賴惠員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沈伯洋
陳俊宇
陳培瑜
林月琴
張雅琳
李坤城
蔡易餘
王正旭
羅美玲
范雲
洪申翰
林淑芬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將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為行政法人,期許透過其彈性化和自主化的組織特性,能夠有效促進運動產業的發展,打造優質的產業環境。在增強決策能力與資源靈活調配下,推動運動產業相關業務時,能夠迅速適應市場變化並引入多元專業思維。透過掌握市場變化並引入多元專業思維,進一步提升運動產業發展競爭力,有效為國家重視健康、繁榮的運動產業環境,爰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選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