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其他名稱
:國家運動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提案人:
林宜瑾
賴瑞隆
連署人:
蘇巧慧
吳秉叡
郭國文
林楚茵
邱議瑩
張雅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李柏毅
洪申翰
林月琴
李昆澤
林俊憲
徐富癸
沈發惠
張宏陸
陳培瑜
楊曜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賴瑞隆等19人,鑒於運動產業發展日益蓬勃,為跟上國際運動發展新趨勢,我國成立運動部以推廣全民運動、以運動員為主體之競技科學發展、跨域智慧科技導入及永續運動產業發展,以及強化運動產業之創新及永續等。為執行強化運動產業相關業務,有必要設置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本中心定位規劃為行政法人,盼藉由行政法人之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導入多元領域思維,執行相關業務,以建構優質運動產業環境。亦藉由人事、組織、財務及採購等制度鬆綁,盼注入更多專業、更大彈性及更高效率,以活化運動產業發展組織,增加自主性管理。為有效建構我國優質運動產業環境,爰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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