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托育服務法
其他名稱
: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
提案人:
顏寬恒
林沛祥
連署人:
徐巧芯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王育敏
陳玉珍
牛煦庭
黃建賓
邱鎮軍
張嘉郡
李彥秀
林思銘
涂權吉
羅明才
廖先翔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6 月 20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林沛祥等16人,有鑑於現行兒童托育服務依幼童年齡區分為未滿二歲及二歲以上未滿六歲,有不同法制規範及主管機關,又為符合家長們多元就業型態,衛福部自2017年起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試辦計畫,藉由各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專業團體共同合辦,提供有別於居家及機構兩種模式之托育服務,且該計畫將於114年12月停止實施;然現行法律規範中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法條僅有五條,而輔導與管理機制多訂定於命令中,有待提升法令位階予以強化管理,另機構式托育服務之托嬰中心屬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一環,與以非營利性質設置之其他兒少福利機構屬性迥異,卻採取相同輔導與管理機制,顯有調整之必要,爰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兒童托育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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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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