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托育服務法
其他名稱
: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
提案人:
陳培瑜
連署人:
范雲
吳琪銘
郭昱晴
王美惠
陳亭妃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冠廷
陳俊宇
黃捷
林淑芬
賴惠員
吳沛憶
李坤城
莊瑞雄
陳素月
陳秀寳
羅美玲
徐富癸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2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9人,鑒於近年兒童托育問題頻傳,二歲以上未滿六歲兒童就讀之教保服務已定有專法,惟未滿二歲兒童之照顧及保育仍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規範,為因應家長多元就業型態期待更具彈性之托育服務模式,又現行法令對於居家式與機構式托育服務之輔導及管理機制等規範未臻完備,有調整強化並提升規範位階之必要;為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應嚴格規範托育相關人員之資格與義務,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爰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保受託兒童及家長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兒童托育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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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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