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其他名稱
: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防條例
提案人:
廖先翔
連署人:
蘇清泉
鄭正鈐
顏寬恒
楊瓊瓔
張啓楷
邱鎮軍
陳菁徽
羅明才
林國成
張智倫
游顥
邱若華
黃健豪
陳雪生
魯明哲
葉元之
林思銘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有鑑於詐欺犯罪態樣日益多元,且高額詐欺犯罪對社會秩序與民眾財產權益造成嚴重危害,爰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詐欺取財達新臺幣一億元者,將有期徒刑刑度部分由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提高至七年以上,強化法律嚇阻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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