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
其他名稱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公平發展法、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
提案人:
林宜瑾
邱志偉
連署人:
洪申翰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徐富癸
李柏毅
張宏陸
王正旭
張雅琳
郭昱晴
蔡其昌
王美惠
范雲
陳培瑜
蘇巧慧
羅美玲
沈伯洋
黃捷
鍾佳濱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0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邱志偉等21人,鑒於自由多元新聞環境之於民主社會健全發展至關重要,然置身數位化時代,媒體傳播管道與閱聽人習慣皆與過往有別,為與時俱進並利媒體發展,實有特設專法之必要。揆諸澳洲國會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明定跨國數位平台如Google、Meta應對使用新聞內容一事付費,歐、美洲各國亦逐步跟進立法,保障新聞業在數位市場的發展,針對新聞媒體業與數位平台之議價,我國亦已探論多時,此次立法乃統籌一線媒體工作者,以及關懷媒體環境之學者、專家意見,並考量公聽會上各方論述的結果。除了保障新聞媒體業與數位平台的議價管道外,亦主張應由大型數位平台提撥一定比例營收,成立「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並透過具獨立性的委員會管理,依合理比例運用在公共、獨立與商業媒體運作所需,確保基金真正幫助新聞提升品質,爰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3/07/05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林宜瑾等21人
第 1, 1, 2, 3, 4, 5, 6, 2, 7, 8, 9,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18, 4, 19, 20, 21, 5, 22, 2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