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
其他名稱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公平發展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共榮法、媒體議價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09 月 2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近年數位科技發展迅速,數位平台的普及化改變了閱聽眾接收新聞的習慣,然而,數位平台長期無償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接收大部分廣告的收益,致使新聞媒體產業之營收逐年衰退,長期之下不僅重挫我國新聞媒體產業,更連帶影響媒體第四權監督功能的發揮。為穩健新聞媒體產業發展,並落實「新聞有價」和「使用者付費」兩大核心理念,乃借鏡各國立法經驗,以期促進數位科技產業與新聞媒體產業平衡發展,爰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2/09/22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
第 1, 1, 2, 3, 4, 5, 2, 6, 7, 8, 9, 10, 11, 12, 13, 14, 3, 15, 16, 17, 18, 4, 19, 20, 21, 5, 22, 2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