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
其他名稱
:數位權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條例
提案人:
李坤城
羅美玲
連署人:
林宜瑾
何欣純
張雅琳
王正旭
范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沈伯洋
王義川
鍾佳濱
陳培瑜
林月琴
郭昱晴
吳思瑤
陳秀寳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2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李坤城、羅美玲等16人,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憲法法庭一百十一年憲判字第十三號判決揭示應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另歐盟及鄰近之日本、韓國等國多已設置具有獨立性之個人資料保護機關,推動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政策及執行相關監督管理措施,另我國亦於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增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採設置統籌性之獨立監督機關機制,明定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