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
其他名稱
:數位權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條例
提案人:
羅廷瑋
李彥秀
連署人:
陳超明
陳雪生
黃健豪
廖偉翔
林沛祥
盧縣一
牛煦庭
柯志恩
邱鎮軍
張智倫
廖先翔
王育敏
林倩綺
許宇甄
蘇清泉
葉元之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2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廷瑋、李彥秀等18人,鑑於國內對於個人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致個人資料外洩頻傳,詐騙集團竊取個資進行詐騙,已成為社會大患。為強化個人資料保護並接軌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之精神,以及憲法法庭2022年8月作成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所明確揭示政府必須在3年內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的獨立監督機制之要求,並參考先進國家個資保護監管模式。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設置獨立之專責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落實憲法對於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完備個人資料保護法制作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