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陳菁徽
蘇清泉
鄭正鈐
連署人:
張嘉郡
黃健豪
邱鎮軍
陳昭姿
馬文君
鄭天財Sra Kacaw
張智倫
盧縣一
陳超明
洪孟楷
許宇甄
牛煦庭
吳宗憲
黃建賓
王育敏
魯明哲
林思銘
涂權吉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07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陳菁徽、蘇清泉、鄭正鈐等21人,鑑於人工智慧(AI)已成為驅動全球科技與產業革命之核心引擎,其應用橫跨教育、交通、金融、醫療至公共治理等關鍵領域,正深刻重塑國家治理模式、產業競爭格局及社會運作方式。然則,人工智慧在提升效率、促進創新的同時,亦伴隨著國安、倫理、人權與隱私等潛在風險。若缺乏前瞻且健全的法律框架引導,非但無法掌握技術發展的先機,更可能反噬我國得來不易的產業競爭力與社會信任。環顧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先進國家,均已積極推動「人工智慧法」相關立法,旨在確立以人為本的發展原則,並建構社會大眾對此新興科技的信任。為此,我國應即刻借鑑國際趨勢,明確劃定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之準繩,打造安全、透明、可信賴的AI發展環境,確保科技能為增進公共利益服務。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以奠定我國AI產業發展與治理之法制基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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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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