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許智傑
賴惠員
連署人:
黃秀芳
范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鍾佳濱
李坤城
李柏毅
林楚茵
王正旭
徐富癸
林俊憲
陳俊宇
吳琪銘
邱議瑩
蔡其昌
陳培瑜
王美惠
林月琴
陳素月
張宏陸
黃捷
王世堅
沈伯洋
郭國文
陳亭妃
陳瑩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6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賴惠員等27人,鑒於近年人工智慧技術快速發展,未來將廣泛運用於社會生活及經濟活動,為產業及社會帶來嶄新變革。當前國際社會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19年5月通過「人工智慧建議書」之基本原則,於各國訂定人工智慧使用法規,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隱私,並確保技術的應用符合倫理與道德規範。故為確立我國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發展之方向,並建構良善運作環境,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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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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