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張嘉郡
連署人:
林沛祥
許宇甄
邱鎮軍
廖先翔
林倩綺
黃健豪
呂玉玲
盧縣一
馬文君
張啓楷
陳菁徽
王鴻薇
徐巧芯
洪孟楷
麥玉珍
蘇清泉
吳宗憲
羅廷瑋
柯志恩
王育敏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1人,有鑑於人工智慧技術近年發展快速,被世界普遍認為可為整體產業與社會活動帶來廣泛之經濟和社會效益,並為我國企業及國家發展提供關鍵之競爭優勢。在氣候變遷、環境、醫療、金融、交通、內政、農業、公共服務等對民眾具廣泛影響力之領域中,更亟需積極採用人工智慧技術以推動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為確立我國推動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發展之方向及作法,建構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之良善運作環境,為政府刻不容緩之責任。故此,制定人工智慧發展之基本法律,從基本原則、政府推動重點等構面提出基本價值、治理原則及施政方針,期使我國人工智慧發展促進創新兼顧人權與風險,進而提升我國競爭力,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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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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