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萬美玲
林沛祥
廖偉翔
連署人:
張嘉郡
鄭天財Sra Kacaw
牛煦庭
黃仁
羅明才
邱鎮軍
翁曉玲
呂玉玲
洪孟楷
林國成
游顥
黃建賓
柯志恩
廖先翔
陳菁徽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林沛祥、廖偉翔等18人,鑒於近年來人工智慧發展快速,且其影響層面廣泛,能應用於各領域上,亦被國際視為未來趨勢,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於2019年通過「人工智慧建議書」,提出基本價值原則,給予各國相關建議;歐盟同年發布「可信賴人工智慧倫理準則」,且於2024年通過「人工智慧法」;美國則於2022年發布「AI權利法案藍圖」、加拿大亦於2022年提出「人工智慧資料法草案」,然我國迄今卻未有相關法規,恐讓我國人工智慧發展落後他國,且無相關法規亦將讓人工智慧發展受到限制,政府應積極推動相關法規,以協助、推動我國人工智慧發展,並規範人工智慧應遵守之基本原則,避免於人工智慧發展過程中,使國民權益受損,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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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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