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蔡其昌
連署人:
徐富癸
林俊憲
李柏毅
鍾佳濱
沈發惠
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李坤城
陳秀寳
郭昱晴
羅美玲
林岱樺
吳沛憶
王美惠
陳俊宇
林宜瑾
王義川
陳冠廷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14 日
議案狀態:同意撤回
案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鑒於拜電腦、資訊科技發達之賜,人工智慧技術近年快速發展,亦被世界普遍認為可為整體產業與社會活動帶來廣泛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因此許多先進國家紛紛就人工智慧持續投入大量資源進行研究、發展及應用;也陸續制定人工智慧相關政策及法規,除了搶得科技發展先機,也基於人工智慧技術雖為社會帶來效率和經濟效益,但同時也會產生負面效益及風險,例如侵害隱私、偏見歧視、不公平競爭、安全疑慮、勞動權益和文化價值之消長等,亦有待建立一套法制規範,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以建構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之良善運作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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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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