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其他名稱
:人工智慧發展法、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
提案人:
林宜瑾
張雅琳
陳冠廷
邱議瑩
賴瑞隆
連署人:
許智傑
陳培瑜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羅美玲
沈伯洋
郭昱晴
范雲
陳俊宇
蔡易餘
楊曜
郭國文
沈發惠
王正旭
鍾佳濱
李昆澤
陳秀寳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25 日
議案狀態:撤案
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張雅琳、陳冠廷、邱議瑩、賴瑞隆等21人,鑒於人工智慧技術發展一日千里,為產業及社會活動帶來嶄新變革。惟其大量資訊儲存等特性,以及日後可能持續發展的自我學習模型,將對人類社會帶來未知的資訊應用風險。參考國外規範,諸多國家都已針對當前最新型人工智慧技術訂定規範或指引,我國應跟進並制定基本原則以規範人工智慧使用,實有在不妨礙產業創新之前提下,建構人工智慧安全使用環境、落實法律治理之必要,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智慧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