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
其他名稱
:新住民權益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
提案人:
徐欣瑩
羅廷瑋
謝龍介
廖偉翔
連署人:
黃仁
黃建賓
邱鎮軍
徐巧芯
陳超明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羅智強
翁曉玲
張啓楷
王育敏
盧縣一
林沛祥
陳玉珍
林國成
吳宗憲
廖先翔
游顥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2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徐欣瑩、羅廷瑋、謝龍介等20人,鑑於新住民在我國就業市場所面臨之困難與問題需政府積極關懷,保障新住民工作權益,爰擬具「新住民基本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應依據新住民社會狀態及特性提供職業訓練、就業媒合與輔導機制,協助其穩定就業與社會融合,以保障新住民合理之勞動條件、公平報酬及升遷機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新住民基本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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