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
其他名稱
:新住民權益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
提案人:
賴品妤
連署人:
張宏陸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秉叡
王美惠
莊瑞雄
鍾佳濱
黃世杰
沈發惠
何欣純
洪申翰
吳玉琴
蘇巧慧
陳素月
蔡易餘
王定宇
陳培瑜
范雲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9人,「新住民」是一項現在進行式的未來性議題,也是所有公私部門必須重視與面對的課題,隨著新住民人口比例增加,如何營造一個多元友善的移民生活環境、是否能具備尊重新住民的多元文化素養,為台灣重要的課題之一。鑒於現行整體新住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統整併有效引領下位法令及制度的架構,造成相關制度或法令的修正,經常陷入治標不治本的現象,新住民政策的規劃與執行推動,不僅涉及中央各部會間的業務權責及橫向協調合作,也牽涉到地方的整合與落實。隨著臺灣移民歷程的演進,新住民在台生活衍生的權益問題及面臨困境呈現不同面貌,為使政府相關政策、法令、制度及措施能適時回應及系統性調整,使新住民順利融入台灣社會,爰擬具「新住民權益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新住民基本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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