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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徐巧芯
葉元之
陳菁徽
黃健豪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
林沛祥
鄭正鈐
楊瓊瓔
黃建賓
林倩綺
游顥
牛煦庭
廖先翔
邱鎮軍
林思銘
顏寬恒
林憶君
謝龍介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黃健豪等18人,為了有效推動我國運動發展,提升全民運動參與及增進國民健康,應將現行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的運動部。近年來,我國運動風氣日盛,運動產業與科技蓬勃發展,但目前體育署隸屬於教育部,造成資源與人力不足,影響運動政策的推動。鑒於國際體育事務發展及我國選手的亮眼表現,設立專責運動部,有助於整合資源、促進運動教育、競技與產業發展,並加強運動外交,全面提升我國運動實力及國際影響力,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