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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葛如鈞
蘇清泉
鄭正鈐
連署人:
黃健豪
顏寬恒
林倩綺
邱鎮軍
楊瓊瓔
張智倫
盧縣一
羅明才
陳超明
廖先翔
王鴻薇
黃珊珊
馬文君
涂權吉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葛如鈞、蘇清泉、鄭正鈐等17人,有鑑於國人參與運動人口之比例已於二○二三年突破百分之八十二,規律運動人口比例則首度達到百分之三十五,我國運動產業產值亦隨之穩定成長,有望於二○二六年突破新臺幣一兆元,為持續推行全民運動以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以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應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使之能有效推動全民體育,促進運動產業蓬勃發展,透過體育外交與國際接軌,形塑多元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平權,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