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版本
              
              
            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葛如鈞 
                                        
                    蘇清泉 
                                        
                    鄭正鈐 
                  
        
          連署人:                              
                    黃健豪 
                                        
                    顏寬恒 
                                        
                    林倩綺 
                                        
                    邱鎮軍 
                                        
                    楊瓊瓔 
                                        
                    張智倫 
                                        
                    盧縣一 
                                        
                    羅明才 
                                        
                    陳超明 
                                        
                    廖先翔 
                                        
                    王鴻薇 
                                        
                    黃珊珊 
                                        
                    馬文君 
                                        
                    涂權吉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葛如鈞、蘇清泉、鄭正鈐等17人,有鑑於國人參與運動人口之比例已於二○二三年突破百分之八十二,規律運動人口比例則首度達到百分之三十五,我國運動產業產值亦隨之穩定成長,有望於二○二六年突破新臺幣一兆元,為持續推行全民運動以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以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應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使之能有效推動全民體育,促進運動產業蓬勃發展,透過體育外交與國際接軌,形塑多元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平權,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