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版本
              
              
            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萬美玲 
                  
        
          連署人:                              
                    王育敏 
                                        
                    王鴻薇 
                                        
                    張智倫 
                                        
                    柯志恩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賴士葆 
                                        
                    顏寬恒 
                                        
                    羅明才 
                                        
                    葛如鈞 
                                        
                    林倩綺 
                                        
                    陳菁徽 
                                        
                    盧縣一 
                                        
                    林德福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有鑒於全球運動風氣盛行,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運動有助於民眾維持健康,應加強推動全民運動之力度及完善友善運動之環境。另我國選手於各項體育競賽之亮眼表現,亦可推動與他國之運動外交,然當前僅由教育部底下之體育署推動體育暨運動發展相關業務,恐其人力及資源不足,使相關業務推動緩慢,為有效推動運動之教育、競技、環境、產業與外交相關業務,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