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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萬美玲
連署人:
王育敏
王鴻薇
張智倫
柯志恩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賴士葆
顏寬恒
羅明才
葛如鈞
林倩綺
陳菁徽
盧縣一
林德福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有鑒於全球運動風氣盛行,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運動有助於民眾維持健康,應加強推動全民運動之力度及完善友善運動之環境。另我國選手於各項體育競賽之亮眼表現,亦可推動與他國之運動外交,然當前僅由教育部底下之體育署推動體育暨運動發展相關業務,恐其人力及資源不足,使相關業務推動緩慢,為有效推動運動之教育、競技、環境、產業與外交相關業務,爰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