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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葉元之 
                                        
                    廖偉翔 
                                        
                    林沛祥 
                  
        
          連署人:                              
                    謝龍介 
                                        
                    林德福 
                                        
                    賴士葆 
                                        
                    馬文君 
                                        
                    黃仁 
                                        
                    林倩綺 
                                        
                    陳雪生 
                                        
                    張智倫 
                                        
                    翁曉玲 
                                        
                    黃建賓 
                                        
                    黃健豪 
                                        
                    邱鎮軍 
                                        
                    葛如鈞 
                                        
                    廖先翔 
                                        
                    盧縣一 
                                        
                    徐欣瑩 
                                        
                    涂權吉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葉元之、廖偉翔、林沛祥等20人,鑑於我國生活型態改變、運動人口日益增長、運動產業漸成規模,現行教育部體育署組織規模與權限不足以有效推動及管理國內外體育發展,難以符合當前及未來體育政策之需求,為提升我國體育事務的整體效能,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國際競爭力與全民健康,並冀望未來在國際運動賽事有更佳表現,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落實運動產業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