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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陳亭妃
蔡易餘
連署人:
賴惠員
陳秀寳
陳俊宇
沈伯洋
邱議瑩
鍾佳濱
羅美玲
林月琴
賴瑞隆
張雅琳
吳沛憶
林楚茵
郭昱晴
陳培瑜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陳亭妃、蔡易餘等16人,為致力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推廣運動文化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以保障基本人權,並順應國際潮流及各界期待,應有成立運動部做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專責國內運動政策規劃及相關計畫執行機關之必要。爰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藉由專責且具專業能量之機關,整體規劃運動相關資源,並透過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以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推動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推展國際事務讓世界看見臺灣等目標,達到以體育運動壯大臺灣之願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