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版本
              
              
            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羅廷瑋 
                  
        
          連署人:                              
                    翁曉玲 
                                        
                    黃仁 
                                        
                    葉元之 
                                        
                    徐巧芯 
                                        
                    楊瓊瓔 
                                        
                    林沛祥 
                                        
                    馬文君 
                                        
                    盧縣一 
                                        
                    許宇甄 
                                        
                    牛煦庭 
                                        
                    陳菁徽 
                                        
                    游顥 
                                        
                    魯明哲 
                                        
                    蘇清泉 
                                        
                    鄭正鈐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2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鑒於為落實運動教育扎根,增進國民健康,提升體育運動專業並推動兒少、青壯年、高齡者之全齡運動,倘國內若仍將體育運動事務視為教育體系之一環,將無法反映國內運動發展現況,亦未能有效推動國際運動事務,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藉由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以有效落實全民運動之政策目標,並進一步振興運動產業多元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