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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吳春城 
                                        
                    黃國昌 
                                        
                    麥玉珍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社會環境及生活條件提升,國內運動人口增加,帶動運動產業興起,運動發展更加多元化,同時選手之表現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運動事務在現代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惟現今將運動相關事務,置於教育部下屬機關,無法反映運動發展現況,亦未能效率推動運動事務,為避免弱化決策層級、缺乏跨部會統籌能力、具政策性質卻無常設法源依據之組織等問題,應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故設立運動發展部以更有效地整合資源,提升行政效能,促進全民運動及產業發展,以創造經濟效益,同時提升我國在國際體育組織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