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吳志揚 
                                        
                    柯志恩 
                                        
                    陳學聖 
                                        
                    許淑華 
                  
        
          連署人:                              
                    蔣乃辛 
                                        
                    林為洲 
                                        
                    徐志榮 
                                        
                    林麗蟬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鄭天財 Sra Kacaw 
                                        
                    顏寬恒 
                                        
                    張麗善 
                                        
                    陳宜民 
                                        
                    蔣萬安 
                                        
                    曾銘宗 
                                        
                    馬文君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2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吳志揚、柯志恩、陳學聖、許淑華等16人,有鑑於提昇國民體能乃為國力強盛基礎要素,故此為持續推動與發展運動風氣,全面提升國人體能之強健,並以國家力量系統性的培訓選手,增強國際奪牌機會,加強國際體育交流,同時扶植及輔導最具未來經濟發展潛力之運動產業,然而教育部體育署之機關架構與組織規模已不敷前述需求,故此特新增「體育部組織法」草案,將教育部體育署提升為體育部,以符合實際需求及世界潮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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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09/22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