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運動發展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
提案人:
吳志揚
柯志恩
陳學聖
許淑華
連署人:
蔣乃辛
林為洲
徐志榮
林麗蟬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鄭天財 Sra Kacaw
顏寬恒
張麗善
陳宜民
蔣萬安
曾銘宗
馬文君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2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吳志揚、柯志恩、陳學聖、許淑華等16人,有鑑於提昇國民體能乃為國力強盛基礎要素,故此為持續推動與發展運動風氣,全面提升國人體能之強健,並以國家力量系統性的培訓選手,增強國際奪牌機會,加強國際體育交流,同時扶植及輔導最具未來經濟發展潛力之運動產業,然而教育部體育署之機關架構與組織規模已不敷前述需求,故此特新增「體育部組織法」草案,將教育部體育署提升為體育部,以符合實際需求及世界潮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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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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