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其他名稱
:殯葬業管理條例、殯葬條例
提案人:
魯明哲
廖偉翔
連署人:
羅明才
黃仁
陳雪生
賴士葆
廖先翔
邱鎮軍
王鴻薇
蘇清泉
翁曉玲
顏寬恒
邱若華
林德福
陳玉珍
牛煦庭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廖偉翔等16人,鑒於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僅限於低收入戶,惟未納突逢變故致生計有難者,然身後圓滿乃我國故有文化,臨前若仍為後事錙銖所擾,實難符本條文創立之旨。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六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納入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殯葬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