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其他名稱
:殯葬業管理條例、殯葬條例
提案人:
邱議瑩
何志偉
連署人:
陳亭妃
張廖萬堅
許智傑
邱志偉
蘇治芬
賴品妤
賴瑞隆
劉建國
蔡易餘
林宜瑾
王美惠
黃世杰
莊瑞雄
陳秀寳
吳琪銘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1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邱議瑩、何志偉等17人,有鑑於現行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其制度上有以大保小、以合法保障非法等鼓勵道德風險的重大弊端,實務上更因基金分散由各地方政府成立並無法產生大水庫的規模效益,難以達到風險分攤的立法目的。為落實殯葬設施永續經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立法目的,將第三十六條提撥基金制度併入至第三十五條之管理費專戶中,將制度化繁為簡使兩制合一,使管理費專款專用於殯葬設施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之維護管理相關費用,並增加相關監理配套,應能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前提下,更利制度落實執行及地方政府之監管,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俾使法令周延可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殯葬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