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組織法
其他名稱
:監院組織法
提案人:
徐巧芯
連署人:
高金素梅
顏寬恒
徐欣瑩
林沛祥
楊瓊瓔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涂權吉
謝龍介
張智倫
鄭正鈐
邱鎮軍
游顥
羅廷瑋
謝衣鳯
廖先翔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代表國家機關內部之自我監督權,其監察權係針對公務員而行使。由此監察委員肩負防止國家內部腐敗之重任,理應秉持超脫黨派之態度,不具政黨政治色彩,進而有效獨立行使職權,爰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監察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