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其他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教職員退撫條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教職員資遣退撫條例
提案人:
黃健豪
林倩綺
連署人:
廖先翔
邱若華
游顥
林國成
林沛祥
魯明哲
張智倫
牛煦庭
葛如鈞
許宇甄
盧縣一
翁曉玲
楊瓊瓔
徐巧芯
高金素梅
馬文君
陳永康
洪孟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黃健豪、林倩綺等20人,鑒於近年來物價膨脹嚴重,基本工資調漲4%以上,現職軍公教調薪4%、國民年金調整超過7%,顯示物價波動對國人之影響。然而這波調整中,卻獨缺退休軍公教人員,尤其政府於選前已公開表示退休金調漲於法有據,選後卻遲遲未定,形成差別待遇。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修訂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應於發布日起三個月內予以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制定公式定之;或隨軍公教加薪比例調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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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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