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其他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教職員退撫條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教職員資遣退撫條例
提案人:
柯志恩
羅廷瑋
連署人:
傅崐萁
游顥
黃仁
翁曉玲
林思銘
林德福
洪孟楷
陳永康
謝龍介
邱鎮軍
林沛祥
賴士葆
徐欣瑩
邱若華
黃健豪
羅智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羅廷瑋等18人,為維護教師退休權益,加強保障退休教職員所領之退休給付不因通貨膨脹而實質受損,應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五條之四及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之規定,即退休金額隨物價指數成長而調整,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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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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