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其他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教職員退撫條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教職員資遣退撫條例
提案人:
曾銘宗
費鴻泰
賴士葆
連署人:
黃昭順
孔文吉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鄭天財 Sra Kacaw
呂玉玲
林為洲
許毓仁
柯志恩
張麗善
馬文君
蔣乃辛
廖國棟Sufin‧Siluko
李彥秀
徐志榮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3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曾銘宗、賴士葆、費鴻泰等19人,鑑於為推動年金改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已完成立法並預定於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惟軍人及勞工部分尚未完成立法工作,為符法規範一致性及平等原則,宜待軍人、勞工部分完成立法程序再一起實施,爰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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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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