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其他名稱
:刑法
提案人:
邱鎮軍
蘇清泉
林沛祥
羅廷瑋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
廖偉翔
陳菁徽
涂權吉
王育敏
張啓楷
謝龍介
游顥
高金素梅
翁曉玲
馬文君
楊瓊瓔
陳雪生
羅智強
顏寬恒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0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邱鎮軍、蘇清泉、林沛祥、羅廷瑋等19人,有鑑於凌虐兒少案件量居高不下,且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雖定有加重結果之處罰規定,仍未能有效遏止對於未滿十八歲兒少者施以凌虐致死之犯行,因此對於手段兇殘、罪不可赦且無教化可能、無復歸社會可能性之罪犯,仍有將其判處死刑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之犯行,增列「死刑」,並提升致重傷之刑責,以儆效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華民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