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其他名稱
:刑法
提案人:
羅智強
許宇甄
黃健豪
蘇清泉
徐巧芯
連署人:
林沛祥
張嘉郡
翁曉玲
王鴻薇
顏寬恒
謝龍介
徐欣瑩
羅廷瑋
洪孟楷
萬美玲
廖偉翔
陳菁徽
鄭正鈐
葉元之
楊瓊瓔
張智倫
廖先翔
陳永康
王育敏
邱鎮軍
吳宗憲
柯志恩
林思銘
林國成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許宇甄、黃健豪、蘇清泉、徐巧芯等29人,有鑑於近年社會變遷及經濟發展,犯罪趨於集團分工及組織化,諸如詐欺、食安、金融、貪瀆及各種新興犯罪,屢有財團或集團掌控相關不法事證,於不法犯行敗露之際,不僅湮滅相關證據,且不擇手段妨害司法偵審作為,如騷擾、強暴、脅迫、恐嚇、賄賂、詐騙,以及不法關說執法人員、證人、鑑定人、通譯、舉發義務人或其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或對前述人等為報復行為,不但打擊司法威信,亦使司法正義無法伸張。自民國106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即決議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社會多所期待杜絕妨礙司法公正行徑,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新增「妨害司法公正罪」專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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