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其他名稱
:刑法
提案人:
謝衣鳯
連署人:
陳雪生
呂玉玲
鄭天財Sra Kacaw
蘇清泉
鄭正鈐
廖先翔
王鴻薇
陳超明
盧縣一
張嘉郡
涂權吉
羅廷瑋
楊瓊瓔
葛如鈞
林倩綺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對於臺灣目前棄保潛逃者,僅能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沒入其保證金,並無刑責,造成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不信任,更造成警政單位必須消耗大量人力追捕棄保潛逃之通緝犯,故依據我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在2017年之決議,並參考美國法制的棄保潛逃罪(bail jumping),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之刑期,修正為三年以上,並將棄保潛逃入罪,且增訂若被告所犯之罪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棄保潛逃,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提高對棄保潛逃之法律嚇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華民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