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其他名稱
:刑法
提案人:
黃世杰
林俊憲
連署人:
鄭運鵬
賴品妤
林楚茵
莊競程
何欣純
江永昌
何志偉
劉世芳
蘇治芬
蔡易餘
劉櫂豪
羅美玲
趙正宇
吳琪銘
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吳玉琴
沈發惠
張宏陸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0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黃世杰、林俊憲等21人,鑒於國家考試舞弊層出不窮,除利用電子設備或傳統手段外,也有代考集團藉由染指數萬人參與國營事業考試獲取不法暴利案件,嚴重影響國民對於國家考試的信任、國營事業用人公平性和經濟及民生安全,惟現行刑法之妨害考試罪處罰以依考試法舉辦之考試為限,忽略依中央政府行政命令舉行之考試及國營事業考試之作弊行為亦侵害國家法益,爰此,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依中央政府行政命令舉行之考試、國營事業舉行甄試結果不正確者,亦應以妨害考試罪論處,遏止考試舞弊亂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華民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