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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其他名稱 :民法施行法親屬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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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原始資料
歷程類型:法律議案歷程
此為特定法律議案的相關歷程。

提案人: 尤美女 尤美女  趙天麟 趙天麟  蔡其昌 蔡其昌  陳歐珀 陳歐珀  林佳龍 林佳龍  田秋堇 田秋堇  高志鵬 高志鵬 
連署人: 邱志偉 邱志偉  楊曜 楊曜  段宜康 段宜康  鄭天財 Sra Kacaw 鄭天財 Sra Kacaw  李應元 李應元  蕭美琴 蕭美琴  邱文彥 邱文彥  陳雪生 陳雪生  吳秉叡 吳秉叡  陳其邁 陳其邁  吳宜臻 吳宜臻  林正二 林正二  潘孟安 潘孟安  蔡煌瑯 蔡煌瑯  李俊俋 李俊俋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0 月 1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尤美女、趙天麟、蔡其昌、陳歐珀、林佳龍、田秋堇、高志鵬等22人,鑒於民法親屬編已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正為一身專屬權,並配合刪除民法第一千零九條與民法第一千零十一條規定。惟自2007年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正為非一身專屬權後,民法第一千零十一條及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已遭債權人濫用,致當前司法實務上已有數千件「夫債妻償」或「妻債夫償」之案件繫屬於法院,為徹底解決目前臨訟當事人之困境,避免現行不當之法律繼續破壞家庭和諧甚至侵害人民生存權、財產權至鉅,明定債權人若於修正前已向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改用分別財產制或已起訴代位債務人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案件尚未確定者,應一併適用修正後之規定,爰擬具「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六條之三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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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議案
第1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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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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