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其他名稱
:立院組織法
提案人:
徐國勇
連署人:
呂孫綾
陳歐珀
蔡適應
羅致政
段宜康
張廖萬堅
黃秀芳
鍾孔炤
余宛如
何欣純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蘇治芬
吳焜裕
陳賴素美
王定宇
劉建國
洪宗熠
陳亭妃
陳曼麗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4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徐國勇等23人,鑑於民意代表由政黨提名,經人民以選舉方式委託監督政府,為使選民與政黨、傳播媒體等得經由公開的表決結果,評斷民意代表的政治表現,落實國會改革,爰提出立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立法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