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其他名稱
:立院組織法
提案人: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2 月 2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國會長期以來議事運作欠缺符合人民期待的透明性,為消除人民對黑箱作業和密室政治之疑慮,並使人民得以了解立法委員的問政表現,達成議事透明化之改革目標,爰配合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等相關條文一併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又國會議長理應超越黨派秉持中立及公平原則,超然處理國會議事,為促成議長中立化,且為符合責任政治之要求,爰規定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之選舉,以記名投票方式為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立法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