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本法
其他名稱
:環境保護基本法
提案人:
葛如鈞
連署人:
蘇清泉
廖偉翔
黃仁
盧縣一
翁曉玲
顏寬恒
鄭天財Sra Kacaw
王育敏
陳玉珍
涂權吉
林思銘
丁學忠
邱若華
柯志恩
陳菁徽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07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有鑑於淨零碳排已成全球共識,我國亦將2050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目標,而核電作為一種「低碳能源」,無疑對減緩地球暖化有巨大助力,惟現行環境基本法卻將其排除在外,使政府在面對環境變遷時喪失彈性應變手段,鑒於全球已有越來越多國家透過重啟、延役核能電廠的方式來應對日漸升高的氣候危機,爰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非核」用字刪除,以銜接國際趨勢邁向永續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環境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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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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