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本法
其他名稱
:環境保護基本法
提案人:
劉建國
何欣純
連署人:
李俊俋
洪宗熠
黃秀芳
蔡適應
楊曜
鍾孔炤
呂孫綾
姚文智
陳曼麗
吳焜裕
林靜儀
鄭寶清
邱志偉
吳琪銘
鄭運鵬
陳素月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何欣純等18人,鑑於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企業排放有害污染物,不僅造成環境之破壞,更將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後果。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使人類社會遭受前所未有的風險和危機,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空氣污染問題日益為國人所重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執掌我國環境安全之機關,對於國人健康永續理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均,造成各縣市地方財政狀況不一,面對嚴峻的環境安全問題,中央主管機關理應主動編列預算,建置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積極協助地方推動健康醫療保健政策,以實際行動捍衛民眾健康。爰此,特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環境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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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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