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本法
其他名稱
:環境保護基本法
提案人:
劉建國
連署人:
田秋堇
蔡其昌
李應元
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蘇震清
高志鵬
趙天麟
陳唐山
蔡煌瑯
柯建銘
陳亭妃
莊瑞雄
許智傑
黃國書
許添財
李昆澤
何欣純
楊曜
提案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0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鑑於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企業排放有害污染物,不僅造成環境之破壞,更將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後果。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使人類社會遭受前所未有的風險和危機,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空氣污染問題日益為國人所重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執掌我國環境安全之機關,對於國人健康永續理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均,造成各縣市地方財政狀況不一,面對嚴峻的環境安全問題,中央主管機關理應主動編列預算,建置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積極協助地方推動健康醫療保健政策,以實際行動捍衛民眾健康。爰此,特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環境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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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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