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
其他名稱
:農業天然災害保險法、農作物保險法、農業災害保險法、農業天災保險法、農災保險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張啓楷
黃國昌
陳昭姿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1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近年來氣候變遷劇烈及各類自然因素,導致農業經營極易受天然災害影響收益,以2024年凱米颱風為例,即已造成全國高達十一億元農損。為有效分擔農業經營之風險,保障農民工作所得,政府提出農業保險制度,惟對於農業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規定過於僵化,無法符合農業經營各種風險變化,更難以創造吸引農民投保之誘因。農業部於112年底曾表示農業保險已開辦廿七種品項、四十三張保單,整體覆蓋率五成二五,惟若扣除強制性保險,扣除豬隻死亡保險覆蓋率百分之百、水稻收入保險覆蓋率八成,農業保險自願投保者僅百分之六點一七,且覆蓋率亦較往年下降,尤以漁產和農作物保險覆蓋率約百分之二點四三、百分之二點八,比107年覆蓋率相比甚至更低,觀其近年雞蛋、肉品畜產價格波動大,畜產品覆蓋率竟亦未達兩成,十四張保單覆蓋率低於百分之一,甚至無人投保。農業保險之推動係以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造成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為政策目的與規劃立意,為有效提升農民投保意願,爰擬具「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以期健全農業保險體制、並透過彈性制度吸引農民投保自願參與農業保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業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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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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