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其他名稱
              
              :農村改建條例          
                            
          提案人:                               林思銘
                    林思銘 
                                         蘇清泉
                    蘇清泉 
                                         鄭天財Sra Kacaw
                    鄭天財Sra Kacaw 
                                         謝龍介
                    謝龍介 
                                         林沛祥
                    林沛祥 
                                         陳超明
                    陳超明 
                  
        
          連署人:                               賴士葆
                    賴士葆 
                                         邱鎮軍
                    邱鎮軍 
                                         王鴻薇
                    王鴻薇 
                                         鄭正鈐
                    鄭正鈐 
                                         羅明才
                    羅明才 
                                         陳玉珍
                    陳玉珍 
                                         楊瓊瓔
                    楊瓊瓔 
                                         翁曉玲
                    翁曉玲 
                                         黃建賓
                    黃建賓 
                                         洪孟楷
                    洪孟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謝龍介、林沛祥、陳超明等16人,鑒於臺灣農村環境及農產業,需要政府之協助,持續進行再生活化與轉型,以因應經濟環境之變化並使臺灣農業能永續生存。爰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使農村再生基金,能成為長期挹注農村與農產業發展之重要資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村再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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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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