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其他名稱
:農村改建條例
提案人:
郭國文
陳冠廷
連署人:
蔡易餘
黃秀芳
邱志偉
林俊憲
陳俊宇
黃捷
林淑芬
陳瑩
吳沛憶
王正旭
李昆澤
李坤城
何欣純
吳秉叡
張雅琳
郭昱晴
陳素月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07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陳冠廷等19人,鑒於行政院組織改造後,農業部及所屬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成立,農村再生已為政府重大施政項目,另配合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及國家永續發展目標,農村再生條例實有通盤檢討修正之必要,以落實農村永續發展政策推動,促進農村轉型再發展,強化臺灣農村調適能力,以利永續韌性臺灣農村目標達成,爰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村再生條例
選擇版本
一讀
1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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