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其他名稱
:農村改建條例
提案人:
邱議瑩
莊瑞雄
陳俊宇
陳素月
連署人:
林楚茵
黃捷
林宜瑾
賴瑞隆
羅美玲
蘇巧慧
張雅琳
李坤城
陳秀寳
王美惠
許智傑
何欣純
吳沛憶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邱議瑩、莊瑞雄、陳俊宇、陳素月等17人,鑒於行政院組織改造農業部及所屬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的成立,允宜就此強化農業部在農業發展地區及農村永續發展的政策規劃執行,加重其職責,積極檢討農村再生基金用罄後,超前佈署修正農村再生條例,完備農村永續發展規劃與政策落實之策略性機制,以回應上開農村變遷發展的迫切治理課題,同時促成農村轉型再發展,強化台灣農村調適能力,以利永續韌性台灣農村目標之早日達成。爰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七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村再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