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其他名稱
:農村改建條例
提案人:
郭國文
賴瑞隆
連署人:
羅致政
鍾佳濱
余天
湯蕙禎
林楚茵
許智傑
高嘉瑜
吳思瑤
邱泰源
張宏陸
張廖萬堅
賴惠員
羅美玲
沈發惠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賴瑞隆等16人,鑒於行政院組織改造,農業部及所屬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成立,就此強化農業部在農業發展地區及農村永續發展的政策規劃執行,加重其職責,配合修正農村再生條例,積極檢討農村永續發展規劃與政策落實之機制,促進農村轉型再發展,強化台灣農村調適能力,以利永續韌性台灣農村目標達成,爰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村再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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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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