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
其他名稱
:資通安全法、資安法、資安管理法
提案人:
許毓仁
連署人:
王育敏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麗蟬
孔文吉
張麗善
鍾佳濱
管碧玲
劉櫂豪
江永昌
李彥秀
鄭天財 Sra Kacaw
盧秀燕
楊鎮浯
許淑華
蔣萬安
洪慈庸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7人,有鑑於數位及其他資通科技應用之普及,資通安全議題日益受到重視,且公務機關所承擔之公共任務對國家安全、民眾生活及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如未能考量自身資通安全風險,進而逐步提升自身資通安全保護機制,一旦遭受駭客惡意攻擊,恐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為縝密我國公務機關整體資通安全維護機制及資通安全意識,以保障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爰增訂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予以規範。至於非公務機關部分,參酌美國聯邦資訊安全現代化法(Federal Information Security Modernization Act of 2014)對於非公務機關並無予以管制規範,為尊重民間自律,本草案僅以公務機關作為管制對象,以鼓勵民間企業對於資通安全保護之自律及自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資通安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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