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
其他名稱
:資通安全法、資安法、資安管理法
提案人:
陳亭妃
陳歐珀
蘇震清
連署人:
陳賴素美
許智傑
柯建銘
鍾孔炤
黃秀芳
陳曼麗
羅致政
黃國書
施義芳
洪宗熠
陳素月
賴瑞隆
蔡易餘
鍾佳濱
何欣純
姚文智
李俊俋
陳明文
張廖萬堅
陳其邁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10 月 2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陳亭妃、陳歐珀、蘇震清等23人,有鑑於全球化、資訊化時代來臨,政府及企業大量使用網際網路進行線上服務,且許多重要關鍵基礎設施也開始仰賴網路線上管理後,來自有心人士或國家,以及網際網路的駭客,會盜用國人身分、侵入公家與個人之電子郵箱,試圖破壞資訊網路、金融機構及資訊管理系統,以竊取我國政府或企業的機密。而我國公部門,雖有資通安全推動單位與相關遵行法令,惟若能進一步賦予各機關資通安全維護義務的法源,將更能提昇我國資通安全能量。另外,在私部門方面,雖有資通安全相關法令,但其訂定目的大相逕庭,故須對整體資通環境之法規予以建立。此外,各國越來越關注全球駭客竊取智慧財產、商業機密,以及重要國家安全與外交、國防軍事資料,應視為國家安全與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一環。基此,特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之專法,俾利強化我國資通安全,並降低資通安全之風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資通安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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